8月初,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正式出台。
该《意见》绘制“好正实优”省份美好蓝图,是清廉湖北建设的“施工图”“远景图”。
建设什么样的清廉湖北
“大力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着力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省份。”今年初,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省纪委五次全会上讲话,提出“好正实优”要求。
省委《意见》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着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基本方略,立足建设“好正实优”的清廉湖北,精准提出了清廉湖北建设的目标、一系列举措和具体要求。
省委《意见》明确,清廉湖北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十四五”末,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执法司法公正文明,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
怎样实现“好正实优”的目标
省委《意见》对“好正实优”进行“画像”——
政治生态是引领保障,要做到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选人用人是重要导向,要做到大力选用清廉有为干部;营造良好选人用人风气。
干部作风是事业保证,要做到坚持一严到底正风气;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展环境是实践检验,要做到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如何引导全社会崇廉尚廉
为引导全社会崇廉尚廉,省委《意见》从建设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7个方面做出部署,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政商亲清、社会清和、文化清朗。
在《意见》基础上,省委宣传部、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和省工商联,牵头制订7个具体实施意见,形成“1+7”工作布局。
各实施意见聚焦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纠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建、相互促进、全面推进的清廉湖北建设格局。
如何强化清廉湖北建设组织保障
《意见》明确,推进清廉湖北建设,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协助推进。
在压实部门责任方面,坚持清廉载体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形成每年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将清廉湖北建设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范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意见》和7个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实习生 章淑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