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深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现将开展好2021年7月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1年7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
4.2021年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5.习近平给北京大学的留学生回信精神;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摘编(宣传部编印);
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8.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学习辅导材料可查阅校园网“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网站“学习热点”专栏,也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
三、学习形式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学习。
四、学习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做好本单位7月理论学习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以适当形式选学上述内容,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并认真组织好师生理论学习。
2.各二级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关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