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对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现将开展好2021年4月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1年4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
2.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致信祝贺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6.应勇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
学习辅导材料可查阅校园网“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网站“学习热点”专栏,也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
三、学习形式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学习。
四、学习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4月理论学习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以适当形式选学上述内容,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并切实组织好师生理论学习。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