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下发《关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建学评[2019]43号)文件,经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视察小组对我校的视察报告,决定通过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为自2019年5月起有条件4年。同时,我校可按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的要求,申请建筑学学士学位授予权。
据悉,在我国300余所开办了建筑学本科专业的普通高校中,现有69所高校通过了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我校是今年全国唯一新获批通过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的高校,同时也是湖北省首个通过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的省属高校。
备注: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的目的是加强国家、行业对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的宏观指导,保证和提高建筑学专业教育质量,使毕业生获得注册建筑师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训练,达到注册建筑师的专业教育标准要求,并为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获得相应的专业学位授予权、与签订“建筑教育评估认证实质性对等互认协议”(堪培拉协议)的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其他国家(地区)相互承认同等专业的评估结论及相应学历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