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教育厅开展的 “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单位”和“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个人”评选活动结果揭晓。我校荣获“湖北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单位”称号,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龚奕同志荣获“湖北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个人”称号。
本次活动,在全省各市、州、县教育局和各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综合审核和公开公示,共评选出97个湖北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单位(全省仅有27所高校获此殊荣)和97名湖北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个人。
多年来,在学校党委正确领导下,我校不断建立和完善“奖、贷、助、补、缓、捐”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坚持资助工作与立德树人相结合,物质资助与精神支持并举,努力做到认定标准化、资助精准化、管理规范化、育人全程化,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的目标,促进了寒门学子全面成长成才。
龚奕同志长期以来一直坚守学生资助工作一线,始终以奉献之心工作,以友爱之心待人,恪尽职守,务实创新,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发展做出了努力,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者中展示了我校学生管理干部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