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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工要论】(十四)以敬畏之心对治轻漫之心 真正把法律和纪律放在心上

作者/摄影:党委宣传部  审稿:党委宣传部    出处:党委宣传部    日期: 2019-10-25 14:09:25 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要严守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和输送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得到了党和国家高度肯定,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普遍尊重。但也有个别教师法制观念淡漠、组织纪律松懈,职业操守与职业道德淡化,缺乏自省、自重和自律,课堂上口无遮拦,对“三尺讲台”缺少最基本的敬畏感,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只强调自由,不讲纪律。有的教职工对自己要求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少求真务实的精神。有的领导干部忙于业务工作,认为加强纪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放松了对所属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有的不愿或不敢坚持原则、不敢碰硬较真,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少数领导干部虽深谙党纪国法的严厉性,但依然剑走偏锋,心存侥幸,虽不违国法,但依然不顾党纪,忽视政治规矩,漠视政治纪律。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官(师)有所畏,业有所成。没有敬畏,法律就不被执行,纪律就不得遵守,权力就不受约束,就会专权、越权、滥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高校教师,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敬畏之心对治轻漫之心真正把法律和纪律放在心上,明底线、勤修身、慎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架“高压线”,自筑“防火墙”,自念“紧箍咒”。

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格遵守师德师风各项要求,保持对教育事业和三尺讲台的高度敬畏,从立德树人的高度约束自己的言行,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树牢“天线”,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要加强党规党纪和校纪校规的学习,慎独慎微慎初,高悬法纪明镜,紧握法纪戒尺,坚守为官(师)尺度,知方圆、守规矩,把好日常行为习惯的“总阀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要求对标对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准则》《条例》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筑牢纪律约束之笼。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对待“不可救药”、“不可挽回”,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将初心转化为对法纪的敬畏,让“底线”成为修身律己、谋事创业的最佳“防线”。

                                                                                                                   (纪委、监察处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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