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我校下列人员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17日至7月20日。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
联系人:鲁一荻,何流
联系电话:(072)59750034,(027)59750178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丽
传 真:(027)87327255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1416室
附:(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拟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